扫黑除恶 |
[ 来源: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19-03-11 | 浏览:3093次 ] |
第一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恶势力7类典型案件和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是什么? 答: 7类典型案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 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聚众“打砸抢”。
第二问:办理黑恶犯罪案件中的寻衅滋事如何界定“多次”? 答: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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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问:扫黑除恶“打早打小”是指什么?
答:是指各级政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对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及早打击,绝不能允许其坐大成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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