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陵县文化旅游产业等级
评定及奖补申报程序
一、文化旅游产业等级评定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5 日前。
(二)申报流程
1.项目业主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镇、办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由镇初审核实签发上报意见;
3.县旅游服务中心实地勘探,依据行业标准,提出等级评定意见;
4.县文化和旅游产业等级评定小组评定;
5.符合条件的向上一级文旅主管部门申报;
(三)申报对象
2020 年 8 月前已建成投入运营的民宿、餐饮、农家乐、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旅游公厕等涉旅项目,已评定的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四)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书(附表一);
2.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3.申报旅游观光采摘园需提供评定申请表(附表二),项目建设概况、评定申请表规模及总体平面图,采摘照片及相关证明。
4.申报新建或改建的民宿项目需提供评定申请表(附表三),民宿总平面图,建设清单及运营管理情况介绍,内部设施图及照片;
5.申报农家乐星级评定需提供评定申请表(附表四),基本简介、外观照片、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6.申报星级饭店需提供申请报告书、简介、自查打分表、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饭店装修设计说明;
7.申报旅游景区需提供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书,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
9.申报厕所需提供等级评定申请表(附表五),施工图纸复印件,内外景照片,运营管理情况简介;
二、文化旅游产业奖补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0 日。
(二)申报流程
1.项目业主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镇、办提出书面申请;
2.镇办负责初审后填写奖补申请报告书;
3.县旅游服务中心依据奖补实施意见和行业评定标准审核;
4.黄陵县文化旅游业扶持奖励政策审核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奖补对象及金额;
(三)申报对象
要求自 2019 年 8 月 15 日后创建,获得旅游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评定或授牌的荣誉。
1.国家 5A、4A、3A、2A 级旅游景区;
2.5 星、4 星、3 星、2 星级旅游宾馆饭店;
3.3A、2A、A 级旅游公厕的建设管理主体;
4.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水利风景区、旅游特色小镇、旅游研学基地、中医药健康疗养基地、体育健身旅游基地,农业旅游示范基地和传统民俗古村落等特色旅游品牌的企业村组;
5.国家级、省级文旅部门组织的旅游商品大赛评为金、银、铜奖的企业或个人;
6.经文旅部门评审启动实施的乡村旅游项目。
7.被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
8.文旅部门评定的旅游观光采摘园;
9.符合条件的民宿,星级农家乐;
10.经有关部门备案,投资额在 100 万元以上,经验收投入使用后的旅游项目(不含土地投资对外销售的投资额和政府合作项目);
11.当年新入库的文化旅游企业;
12.一次性组织 500 人以上的旅游大型团队,或一次性组织100 人以上游客留宿县境内的旅行社;
13.县内参加年度专项考核前三名的旅行社;
14.新创作的反映黄帝文化或黄陵地域文化,宣传推介黄陵文化旅游资源的影视、摄影作品、文学艺术作品,以及在微博、微信、旅游网站宣传推介黄陵旅游的文章,转载量超过两万人次的个人;
15.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获奖者,地方举办的涉旅行业竞赛中获奖者;
16.经提前上报审核,主动赴省外举办宣传黄陵旅游推介会的旅游企业;
17.被评为“黄陵县最佳经理人、讲解员、旅游服务志愿者、导游、服务员、厨师、出租车司机”等最佳旅游从业人员和“黄陵地方特色美食竞赛活动”参赛的获奖者。
(四)提交材料
1.奖补申请报告书。
2.法人资格证明及各相关行业的证明材料(简介、照片),相关批复文件或公告、获奖证书、奖牌照片。
3.旅行社申报需住宿餐饮发票,景点发票复印件,行程确认件。
4.赴省外举办宣传黄陵旅游推介会的旅游企业,需提前上报审核,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申报民宿项目规模需提供运营管理情况简介,照片、建设清单、造价清单。
咨询电话:0911-5214375
联系人:李成